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及卫健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浮渣及COD检测废液需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现公开邀请具备相关资质企业参与,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池院区、南坝院区、感染病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渣清掏干化及污泥、浮渣、COD检测废液转运、运输、无害化处置。
二、预算控制价:29.8万元/年(三个院区污泥、浮渣清掏干化及污泥、浮渣、COD检测废液的包装含材料、转运、运输、处置等总费用不得超过29.8万元/年)
未满29.8万元按实际情况结算:污泥、浮渣干化后实际称重按39元/kg,处置费6元/kg计费;COD检测废液按70元/kg计费;运输服务费6000元/车(危化品专用车,含5吨)。
三、企业资格及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清掏公司是牵头单位,需提供与符合本项目处置类别的处置公司的合作合同或委托授权书。
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一)清掏公司
1.具有化粪池及污泥清掏经营范围,具有与满足HW01 (831-003-01病理性废物除外)、HW29 含汞废物(900-023-29除外)、HW49其他废物等处置类别的危废处置公司合作合同及委托授权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2年内具有3家三级医院(床位800张以上)清掏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履约信誉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处置公司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本次服务所需HW01 (831-003-01病理性废物除外)、HW29 含汞废物(900-023-29除外)、HW49其他废物等处置类别。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履约信誉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发生。
四、服务内容
1.清掏公司使用专业设备和药剂将甲方污水处理沉淀池、消毒池内的污泥和化粪池浮渣抽出、脱水、消毒、封装入袋内并转运、运输至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清掏公司在完成院内污泥、浮渣清掏的同时,需协调负责我院和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处置单位提供对污泥、浮渣等危废采用回转窑焚烧无害化处置工艺(提供工艺证明文件),办理相关环保备案和转运联单后转运处置,并出具环保电子转移联单。
五、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需提供与满足HW01 (831-003-01病理性废物除外)、HW29 含汞废物(900-023-29除外)、HW49其他废物等处置类别的危废处置公司合作合同及委托授权书;
3.提供床位数在800张以上的三级医院合作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司鲜章,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于我院南池院区办公楼四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接收邮寄资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7:00
联系人:焦先生 13881675689
陈先生 18682726225
巴中市中心医院
2021年1月8日